阿坝地区历史悠久,远古时代,即有人类生息。唐初在
剑南道设羁鹰州168个,阿坝属权州都督府所辖。唐太宗贞观十二年(
638年)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率大军征松州迎娶
文成公主,占领松州以
西地区后,曾从吐蕃腹地
阿里一带移民驻军于此,居住繁衍,游牧耕作。《
安多政教史》载:“吐善以武力撵走唐军后;(藏族)百姓次第定居下来
,所以阿坝当有古代守边的吐警士卒血统,宗喀巴时代也有藏族部落
(来阿坝)
安家”。“多麦南北人民好多都是吐蕃法王派来驻防唐蕃边境的部队之后
裔”。元朝创设土官制,世袭其职。明太祖洪武初年属潘州卫,明成
祖永乐年间,上中下阿坝属
松潘卫所辖,称为三阿坝。清康熙年间,阿坝亦纳入松潘厅建制。雍正元
年(1723年)授甲尔多、麦桑、安羌官寨为土千户;麻休、恰窝
、阿尔根、学玉贡、浪洛为土百户,受松潘厅漳腊营管辖。
民国时属松潘县管辖并形成11个大部落、37个小部落,逐步
称为阿坝。
1951年8月
和平解放。12月建立相当于县的阿坝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。1954年
1月,
西南行政委员会批准设县, 1956年 3月正式完成建县。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,废除了统治人民长
达数千年的封建农奴制度,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。 1990年底,全县行政建置为1镇、5 区、18乡、2场、83个行政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