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10月20日,经国务院第八十一次会议通过,将色尔坝、上寨、杜柯、南木达合并设置壤塘县。辖1镇、11乡。
壤塘县系解放后设立的新县。历史上壤塘一带未曾有过统一的政权体制,属于“山高皇帝远”的地方。这里的社会组织,主要以部落的形式出现,属于安多地区36番部落之一。部落酋长集政治、经济、司法等权力于一身,成为至高无上的土皇帝。后来,壤塘成为阿坝墨桑土官的属地。 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赵尔丰推行“改土归流”政策,拟设县,未果。
民国24年(1935年),红四方面军第二次驻留金川时于1935年10月在绥靖屯(今金川县)建立中共大金省委,成立格勒得沙中央政府,下辖绰斯甲等地,置绰斯甲县。
翌年7月,红军北上离绰,废县。民国28年,国民党南京中央政府批准,划绰斯甲归西康省,建“周来县”未果,原属甘孜州色达县,系阿西部落领地。 1958年10月20日,经国务院第八十一次会议通过,将色尔坝、上寨、杜柯、南木达合并设置壤塘县。辖1镇、11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