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曲境内,以汉族人为主体,少数民族极少。据1964年统计,全县少数民族有蒙古族、满族、回族、朝鲜族,共20人。其中,蒙古族4人,满族5人,回族8人,朝鲜族3人。1982年统计,已无朝鲜族,有蒙古族22人,苗族8人,回族9人,共39人,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.03%。1990年统计,满族32人,蒙古族24人,回族9人,壮族3人,瑶族1人,共69人,占全县总人口的0.05%。中共阳曲县委和阳曲县人民政府,历来尊重少数民族,鼓励其参政议政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协委员会,均有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参加。
阳曲县宗教有天主教、佛教、道教、伊斯兰教、耶酥教、基督教。全县天主教教区有教徒3万人。佛教教徒250多人,其中和尚5人,尼姑1人。教徒分布25个村委,35个自然村。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县宗教管理部门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,平反了"文化大革命"期间的冤假错案,开放民族宗教场所。1986年,遵照中共中央(1982)19号文件精神,根据宪法第36条,全县开放了24个天主教教徒活动场所。90年代,贯彻中共中央(1991)6号文件精神,落实宗教房产政策,将宗教财产全部归教会所有。批准河上咀、牛家滩、西黄水、石城等10个天主教堂重建、维修、改造,并开放了辛庄开花寺、岔上三藏寺2处佛教活动场所。1996年4月,解决了侯村天主堂宗教房产问题。8月,成立了阳曲县佛教协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