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:1992年4月26日由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。宪法规定,
加纳是一个民主国家,致力于实现自由和公正,尊重基本人权、自由和尊
严;议会需在通过法案并得到总统同意后方可行使制宪权;总统是国
家元首、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,任期四年,连选连任不得超过
两任;内阁由总统任命,议会批准;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,
有解释、执行和强制执行法律的权利。
经济:加纳矿产
资源丰富,主要矿产资源有:黄金、钻石、铝矾土、锰等,此外还有石灰
石、铁矿、红柱石、石英砂和高岭土等。
农业是加纳的经济基础,全国百分之六十五以上劳动力从事农业。可
可在加纳的经济地位比黄金还重要,有“绿色黄金”之称,因以盛产
可可而得“可可之乡”的美誉,多年来占据出口创汇排行榜之首。可
可产量曾居世界第一,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可可是加纳产的。加纳也因
此形成了以矿产品、可可和木材为三大支柱的经济结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