潍坊人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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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境域优越的自然环境,为人类在这里生息活动、繁衍发展创造了条件。最早的潍坊人遗迹,在目前考古尚未发现新证据的情况下,当属距今7000年以前的新石器时期的青州桃园北辛文化遗址。那时已有氏族部落的居民点。境内弥河、潍河和白浪河流域众多的大汶口文化遗址和龙山文化遗址,证明原始社会晚期这里人口初具规模。

    春秋时期,由于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,生产力迅速发展,人口随之发展起来。自汉代起,境内人口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起伏发展的历史阶段。公元2年(西汉元始二年),境内人口发展到100多万,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%。魏、晋、南北朝时期,战争频仍,社会动荡,人口锐减,南朝宋时境内仅有10万人。人口经历了第一次大落。

   隋朝统一全国,社会安定,生产发展,人口也随之增多。公元609年(隋大业五年),境内人口发展到72万人。出现了“自汉以来丁口蕃息与仓廪府库之盛莫如隋”的局面。隋末唐初,经过战争的洗劫,境内人口只余10万人。这是人口的第二次大落。

   唐至金代,由唐天宝年间的34万人,北宋崇宁时的45万人,发展到金大定初的65万人。元代,由于封建统治者的残暴统治,加之疫病流行,经济遭到破坏,出现了“庐舍荡尽, 路无行人,百里不闻鸡犬声”的惨景,人口较前锐减。据《元史》记载,境内约有18万人。为人口的第三次大落时期。

    明、清时期,境内人口进入大发展时期。明初,人口大增。1391年(洪武二十四年) 境内达到118万人, 这是继汉以后,境内人口第二次突破百万。清代,“康乾盛世”时期,发展到132万人。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,达到195万人。是为自西汉到清末的1900年间人口最大值。

    民国期间,由于人口基数大,到1936年境内人口就翻了一番,增至428万人。后虽经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、灾荒和疫病流行,但到1949年境内人口仍达到470万。从1906年(清光绪三十二年)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43年间,约增加了275万人,平均每年增加6万多人。

    建国后,潍坊市人口由“高出生、高死亡、低增长”的缓慢增长型转变为“高出生、低死亡、高增长”的迅速增长型,显示了基数大、增长快的特点。1950-1952年的经济恢复时期,年平均增长率为30‰;60年代,年平均出生率为35.37‰,年平均死亡率为9.53‰,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5.84‰。70年代以后,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,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。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,1980年出生率为12.84‰,死亡率为6.72‰,自然增长率为6.12‰。1981-1985年,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7.56‰,变为“低出生、低死亡、低自然增长”的类型。

    1986-1990年,人口回升。1986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85年的5.91‰,提高到13.35‰。5年间,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10.44‰。自1980-1990年的10年间,全市净增人口103万人。总人口达8571226人,占全省总人口的10.16%,居全省第二位。

    人口分布:远古时期,境内居民主要居于白浪河、弥河、潍河流域北部沿海地带,“地负海泻卤,少五谷而人民寡”;南部山地丘陵,地薄人稀。随着社会的进步,人口的增殖,生产力的提高,盐碱涝洼,山岭高埠,逐步得以开发,人口的分布亦随之发生变化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境内人口密度272人/平方公里。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,全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99人,与前3次人口普查的人口密度相比,依次分别增加了198人、144人和55人。

    人口分布密度,据1985年统计,平原人口占总人口的54.5%,密度为650人/平方公里;山丘占37.9%,密度为376人/平方公里;盐碱涝洼占7.1%,密度为222人/平方公里。

    辖域人口按行政区划分布密度。椐1988年末统计,社会人口规模最大的是安丘县,总人口为1016771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12.39%,居全市第一位。其次为诸城市,总人口为999918人。坊子区总人口最少,为234669人。人口密度以潍城区最大,平均每平方公里1450.6人,比1985年增加了102人。坊子区次之,每平方公里为711人。青州市、昌乐县、安丘县,平均每平方公里在500人以上,密度最小的是五莲县,每平方公里340人。

   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,全市12个县(市、区) 中,有3个县(市)的总人口超过100万。其中安丘县107.7万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12.6%、诸城市103万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12.1%、寿光县100.85万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11.8%。人口密度以潍城区最大,平均每平方公里1575人,五莲县人口密度最小,每平方公里为336人。

   潍坊市域内姓氏众多。据各县(市、区)统计,共有809姓。据统计,王、李、张、刘、孙、赵、杨、高、孔、孟、徐姓人口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/3。其中王姓约有99万人,李姓65万人,张姓59万人,刘姓48万人。稀有姓或姓氏人口不多者约有500多姓。

    潍坊境域姓氏本源,除明初由河北山西云南等省迁徙于此者,尚多有谱牒记述外。其他姓氏,本源难溯。建国后,由于工作调动、军人转业、婚嫁、就业等原因,姓氏渐多。

    1991-1994年,全市总人口由208.15万户、812.05万人增至220.50万户、816.93万人。四年间户数净增12.35万户,年均每户由3.67人增至3.70人;人口净增4.88万人,增长6‰,平均年递增2‰。在总人口中,男性由414.46万人增至416.42万人,女性由397.59万人增至400.51万人,男女比例由104.38∶100降至103.97∶100。其中农业人口由675.50万人减少到639.07万人,净减36.43万人,减少5.39%,平均年递减1.80%,占总人口的比例由83.19%下降为78.23%;非农业人口由96.9万人增至106.56万人, 净增9.66万人,人口出生率由1991年的11.16‰下降到1994年的9.11‰;人口死亡率由6.08‰上升到6.68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1年的5.08‰降至1994年的2.43‰。

    1991-1994年全市共迁入人口57.86万人,迁出62.01万人,迁出比迁入多4.15万人。

    1995年,全市总人口由1994年的220.5万户、816.93万人增至223.99万户、820.81万人。一年间户数净增3.49万户,平均每户由3.7人减少到3.66人;人口净增3.88万人,增长4.7‰。在总人口中,男性由416.42万人增至418万人,女性由400.51万人增至402.8万人, 男女比例由103.97∶100降至103.77∶100。农业人口由710.37万人减少到700.76万人,净减9.61万人,减少1.4%;占总人口的比例由86.96%下降到85.37%;非农业人口由106.56万人增至120.04万人,净增13.48万人;人口出生率由1994年的9.11‰上升到1995年的11.39‰;人口死亡率由6.68‰下降至6.3‰; 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4年的2.43‰上升到1995年的5.47‰。

    1995年全市共迁入人口32.54万人,迁出33.22万人,迁出比迁入多0.68万人。

    1997年,全市总户数为2330437户,比上年增加61608户;总人口为8290857人,比上年增加53772人;平均每户3.56人。总人口中,男性4214985人,女性4075872人,性别比为103.41∶100。全年共出生106742人,死亡53125人。非农业人口2036026人,占总人口的24.56%;农业人口6254831人,占总人口的75.44%。全市共迁入77317人,迁入率为9.36‰;迁出78241人,迁出率为9.47‰;总迁入比总迁出少924人,年人口净迁移率为-0.11‰。

    截止到1998年12月31日24时,潍坊市总人口8357854人,比上年增加66997人。其中,男4247260人,占总人口的50.82%;女4110594人,占总人口的49.18%。年平均人口为8324356人;全市总户数2391063户,比上年增加60262户,平均每户3.5人;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32人,比上年增加4人。

    全市非农业人口(含山东省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乡镇企业职工)2074099人,占总人口的24.82%,比上年增加38073人,增长率为1.87%。农业人口6283755人,占总人口的75.18%。1998年全市共迁入74336人,迁入率为8.93‰。其中,省内迁入62420人,占83.97%;省外迁入11916人,占16.03%。共迁出69119人,迁出率为8.30‰。其中,迁住省内58686人,占84.91%;迁住省外10433人,占15.09%。年人口总迁移率为17.23‰,净迁移率为0.6‰。

    1998年全市暂住人口167858人,比上年减少15767人。其中,男106379人,占总数的63.37%;女61479人,占总数的36.63%。暂住人口中务工的78408人,占总数的46.71%;经商的38377人,占总数的22.86%;从事服务业的26660人,占总数的15.88%;其他24413人,占14.55%。暂住人口中居住30日以下的24306人,占总数的14.48%;一个月至一年的85510人,占总数的50.94%;一年以上的58042人,占总数的34.58%

    截止到1999年底,全市总人户数2445075户,比上年增加54012户;总人口8400415人,比上年增加42561人,平均每户3.44人口。总人口中,男4267842人,占总人口的50.81‰;女4132573人,占总人口的49.19‰,性别比为103.27 (女=100)。全年共出生87226人,其中男45143人、女42083人,出生率为10.41‰;死亡51087人,其中男28239人、女22848人,死亡率6.10‰;人口自然增长36139人,自然增长率为4.31‰。到年底,非农业人口2057832人,占总人口的24.5%;农业人口6342583人,占总人口的75.50%。全市共迁入71390人,迁入率8.52‰,其中省内迁入58360人,占81.75%;省外迁入13030人,占18.25%。共迁出70314人,迁出率8.39‰,其中迁往省内58049人,占82.54%;迁往省外12265人,占17.46%,年人口总迁移率16.91‰,净迁移率0.13‰。截止到年底,全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35人,比上年增加3人。

    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24时,潍坊市总人口为8445697人,比上年增加45282人。其中,男4285967人,占总人口的50.75%;女4159730人,占总人口的49.25%;性别比为103.03(女=100)。全市总户数为2461339户,比上年增加16264户,平均每户人数为3.43人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37人,比上年增加2人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.47‰。全市非农业人口1970002人(含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产业人员430445人),占总人口的23.33%,农业人口6475695人,占总人口的76.67%。全年共迁入70230人,迁出74035人,年人口净迁移率为-0.45‰。全年共办理各类农转非46864人。全市16岁以下人口为1987324人,占总人口23.53%;17~30岁人口为1809500人,占总人口21.43%;31~40岁人口为1571574人,占总人口18.61%;41~50岁人口为1312027人,占总人口15.53%;51~60岁人口为781698人,占总人口9.26%;61~70岁人口为559292人,占总人口6.62%;71~80岁人口为327513人,占总人口3.88%;81~90岁人口为89992人,占总人口1.07%;91~100岁人口为6739人,占总人口0.08%;百岁以上为38人。

   2000年12月31日全市登记暂住人口150892人。其中,男84954人,占总数的56.3%;女65938人,占总数的43.7%。暂住人口总数比上年减少2.5%。暂住人口中务工的78779人,占总数52.2%;经商的30745人,占总数的20.37%;其他41368人,占总数的27.4%。暂住一个月以下的10344人,占总数的6.85%;居住一个月至一年的101985人,占总数的67.59%;居住一年以上的38563人,占总数的25.56%。

    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24时,潍坊市总人口为8459293人,比上年增加13596人。其中,男4289364人,占总人口的50.7%;女4169929人,占总人口的49.3%。性别比为102.86(女=100) 。全市总户数为2471435户,比上年增加10114户,平均每户人数为3.43人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38人,比上年增加1人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.64‰。全市非农业人口2046537人(含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产业人员445160人),占总人口的24.19%,农业人口6412756人,占总人口的75.81%。全年共迁入56877人,迁出77117人,年人口净迁移率为2.94‰。全年共办理各类农转非544 73人。全市16岁以下人口为1935341人,占总人口22.88%;17~30岁人口为1728549人,占总人口20.43%;31~40岁人口为1660820人,占总人口19.63%;41~50岁人口为1300940人,占总人口15.38%;51~60岁人口为822976人,占总人口9.73%;61~70岁人口为560392人,占总人口6.62%;71~80岁人口为345979人,占总人口4.09%;81~90岁人口为96375人,占总人口1.14%;91~100岁人口为7859人,占总人口0.09%;百岁以上为62人。2001年12月31日全市登记暂住人口154265人。其中,男92198人,占总数的59.76%;女62067人,占总数的40.24%。暂住人口总数比上年增加6.12%。暂住人口中务工的83991人,占总数54.45%;经商的33363人,占总数的21.62%;其他36911人,占总数的23.93%。暂住一个月以下的19900人,占总数的12.9%;居住一个月至一年的81952人,占总数的53.12%;居住一年以上的52413人,占总数的33.97%。

   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24时,潍坊市总人口为8474665人,比上年增加15372人。其中,男4294545人,占总人口的50.7%;女4180120人,占总人口的49.3%;性别比为102.74(女=100)。全市总户数为2502704户,比上年增加31251户,平均每户人数为3.39人,比上年的3.42人,减少0.03人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39人,比上年的538人每平方公里增加1人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.04‰。全市非农业人口2175317人(含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产业人员496754人),占总人口的25.6%;农业人口6299348人,占总人口的74.33%。全年共迁入70220人,迁入率8.30‰,共迁出83437人,迁出率9.85‰,年人口净迁移率-1.56‰。全年共办理各类农转非62278人。全市16岁以下人口为1876895人,占总人口22.15%;17~30岁人口为1669710人,占总人口19.70%;31~40岁人口为1748305人,占总人口20.63%;41~50岁人口为1267490人,占总人口14.96%;51~60岁人口为884014人,占总人口10.43%;61~70岁人口为562269人,占总人口6.64%;71~80岁人口为354193人,占总人口4.18%;81~90岁人口为102890人,占总人口1.21%;91~100岁人口为8779人,占总人口0.10%;百岁以上人口为120人。

    截至2002年12月31日24时,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128585人。其中,男75493人,占58.7%;女53092人,占41.3%。从事务工66053人,占51.3%;经商30111人,占23.4%;其他工作32146人,占25.3%。暂住一个月以下的15521人,占总数的12%;居住一个月至一年的66679人,占总数的51%;居住一年以上的46385人,占总数的36%。来自省内的97617人,占75%,比上年的77%减少2%;来自省外的30971人,占23%。

    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24时,潍坊市总人口为8477106人,比上年增加2441人。其中,男4292063人,占总人口的50.6%;女4185043人,占总人口的49.4%;性别比为102.56(女=100)。全市总户数为2517046户,比上年增加14342户,平均每户人数为3.37人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39人,比上年增加1人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.4 9‰。全市非农业人口2354062人 (含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产业人员638695人),占总人口的27.77%,农业人口6123044人,占总人口的72.23%。全年共迁入63889人,迁出835 51人,年人口净迁移率为-2.32‰。全年共办理各类农转非38198人。全市18岁以下1 955613人,占总人口的23.07%;18岁至35岁2232198人,占总人口的26.33%;35岁至60岁3197979人,占总人口的37.72%;60岁以上1091316人,占总人口的12.87%。

   2003年12月31日全市登记暂住人口134355人。其中,男80571人,占总数的59.9 7%;女53784人,占总数的40.03%。暂住人口总数比去年增加13.37%。暂住人口中务工的74169人,占总数55.20%;经商的26255人,占总数的19.54%;其他33931人,占总数的25.26%。暂住一个月以下的14374人,占总数的10.7%;居住一个月至一年的6 5209人, 占总数的48.53%;居住一年以上的54772人,占总数的40.77%。

   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24时,潍坊市总人口为8506513人,比上年增加29407人。其中,男4305515人,占总人口的50.6%;女4200998人,占总人口的49.4%。性别比为102.49(女=100)。全市总户数为2539748户,比上年增加22432户,平均每户人数为3.35人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41人,比上年的539人每平方公里增加2人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.09‰。全市共迁入103053人,迁出118596人,机械负增长15543人。18岁以下1877647人,占总人口的22.07%;18岁至35岁2234887人,占总人口的26.27%;35岁至60岁3281101人,占总人口的38.57%;60岁以上1112878人,占总人口的13.08%。

    2004年12月31日全市登记暂住人口167256人。其中,男104110人,占总数的62.25%;女63146人,占总数的37.75%。暂住人口总数比上年增加18.64%。暂住人口中务工的93183人,占总数55.71%;经商的30248人,占总数的18.09%;其他43825人,占总数的26.20%。暂住一个月以下的19205人,占总数的11.48%;居住一个月至一年的76943人,占总数的45.99%;居住一年以上的71108人,占总数的42.52%

   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24时,潍坊市总人口为8521967,比上年增加15454人。其中,男4311259人,占总人口的50.6%; 女4210708人,占总人口的49.4%;性别比为102.39(女=100)。全市总户数为2567469,比上年增加27991户,平均每户人数为3.32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42人,比上年的541人每平方公里增加1人。2005年出生86246人,死亡52053人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.02‰。全市共迁入94451人,迁出114768人,机械负增长20317人。18岁以下1766269人,占总人口的20.73%;18岁至35岁2216567人,占总人口的26.01%;35岁至60岁3378113人,占总人口的39.64%;60岁以上1161018人,占总人口的13.62%。

    2005年12月31日全市登记暂住人口161356。其中,男98438人,占总数的61.01%;女62918人,占总数的38.99%。暂住人口总数比上年减少3.53%。暂住人口中务工的85854人,占总数53.21%;经商的26979人,占总数的16.72%;其他48526人,占总数的30.07%。暂住一个月以下的15335人,占总数的9.5%;居住一个月至一年的71443人,占总数的44.28%; 居住一年以上的74578人,占总数的46.22%。

本条目最后由 Wayne.Hwang 更新于2007-11-22 19:05:39 查看历史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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